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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18:05:16

沧州市政府新闻办BOB举行《沧州市企业实用人才引育支持办法》 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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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B3月29日上午,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沧州市企业实用人才引育支持办法》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大家好!欢迎出席沧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沧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金凯先生,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杨树新女士,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张月东先生BOB,沧州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代砚广先生,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袁宏伟先生,向大家介绍我市《沧州市企业实用人才引育支持办法》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向今天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朋友表示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对沧州人才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日BOB,《沧州市企业实用人才引育支持办法》及10个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办法》),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4年3月22日以市“两办”名义正式印发。下面,从两个方面作以介绍。

  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人才工作,面对日益激烈的人才竞争形势,为提升我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培养引进我市企业急需的各类实用人才,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社、教育、财政、工信、住建等相关部门,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沧州市企业实用人才引育支持办法》。

  《办法》围绕引进、培养、留住、激励4个方面提出10条政策举措,同时配套了10个实施细则,确保政策实质性落地实施。

  (一)加大企业引才奖补力度。鼓励企业自主引才,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国家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的,给予企业最高30万元奖励。对企业柔性引进的狮城人才服务卡范围的高层次人才,按所付劳动报酬的20%对用人单位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支持重点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和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新全职引进年收入在30万元以上的技术创新人才,按年收入超出30万元部分的20%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奖励10万元。

  (三)鼓励院校毕业生留(来)沧。鼓励在沧高校引导毕业生留沧工作,统招应届毕业生在沧企业工作数量较上年度增加100人以上的,给予高校10万元奖励,并授予留才突出贡献奖。每年评选10家吸纳当年度院校毕业生学历层次较高、数量较多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并授予引才突出贡献奖。

  (四)加大技能人才自主培养。支持在沧院校与企业联合培训技能人才,培训后取得高级工BOB、技师、高级技师等证书的企业职工,继续留用企业,并缴纳社保满12个月后BOB,分别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企业一次性补贴。

  (五)帮助企业留住核心人才。对年缴税额达到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由企业每年推荐1名、2名突出贡献人才作为奖励对象,由当地财政给予每人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次年起每新增缴税额2000万元,新增1名奖励对象名额。

  (六)鼓励博士后留沧工作。对在本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行研究的博士后,2年内给予每人每年科研资助5万元;对出站后留沧创业的博士后给予20万元创业资助;对出站后留沧企业稳定工作1年以上的出站博士后,给予10万元科研资助。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七)评选名师名匠。每年评选10名“沧州大工匠”和10名“沧州工匠”,颁发荣誉证书,给予奖励;每2年从全市职业(技工)院校评选10名“沧州技能名师”,颁发荣誉证书,给予奖励。

  (八)加强企业人才安居工作。全职引进到企业工作,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各类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和购房补贴。将企业新全职引进的技师、高级技师、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全国技术能手等相应层次人才纳入购房补贴范围,提供5万元至30万元额度的购房补贴。

  (九)强化各要素服务保障。将企业新引进和新培养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纳入到狮城人才服务卡类卡申领范围,技师、高级工等技能人才纳入狮城人才服务卡Ⅱ类卡申领范围,享受相应服务。

  (十)附则。本政策的支持对象为我市产业民营企业新引进或新培养的优秀人才,有效期2年。

  今后,我们将始终秉持与时俱进、开放创新的理念,保持人才政策的竞争力、吸引力,构建“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环境,为沧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在此,我们诚挚邀请、热情欢迎国内外各领域人才,来到沧州、建设沧州、爱上沧州、扎根沧州,与我们携手奋斗,共创美好未来,为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强市贡献力量。

  谢谢李金凯副部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

  问题1:技能人才作为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沧州在企业自主培养技能人才上有什么奖励措施?

  鼓励在沧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与民营企业联合培训企业职工,对职工参加联合培训并取得与企业生产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民营企业,从职工取得证书日起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后,分别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企业一次性补贴。

  对于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能够弥补企业的发展“短板”,具备关键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在企业中担任重要角色的核心成员,由财政给予个人直接奖励。对年缴税额达到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每年推荐1名、2名突出贡献人才作为奖励对象,由当地财政给予每人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次年起每新增缴税额2000万元,新增1名奖励对象名额。

  问题3:应届毕业生就业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请介绍一下沧州在推动应届毕业生就业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一是加大沧州市域内高校留才的奖励力度,设立留才突出贡献院校奖。于每年9月份汇总各高校应届毕业生去向信息,次年根据各高校提供的毕业生去向信息、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材料,对在沧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在沧企业工作数量较上年度增加100人以上的,给予高校10万元奖励,并授予称号。同时我们正在围绕沧州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民生产业的人才需求特点,优化在沧院校的专业设置,进一步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提升人才供应匹配度。二是加大民营企业吸纳毕业生奖励力度。对企业吸纳当年度国内外高等教育院校、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届毕业生,按照数量和层次进行排序,每年评选出10家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并授予引才突出贡献奖。

  问题4:引进的人才来到沧州,很多时候面临着住房问题,为了让人才安心留沧,请问在住房保障上有什么新的举措?

  主要有两方面的保障,一是提供人才公寓。对引进到我市的国家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以及燕赵英才A卡、狮城人才服务卡类卡人才,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用住房。每个符合条件的人才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一套人才公寓,起租时间为6个月。国家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在沧工作期间可免费使用;燕赵英才A卡持卡人,使用期最多5年,租金由个人负担20%、政府负担80%;狮城人才服务卡类卡持卡人,使用期最多3年,租金由个人负担50%,政府负担50%。

  二是享受购房补贴。新全职引进到企业工作,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本人及配偶均未享受过沧州市人才类购房优惠政策的人才,可享受购房补贴。全国技术能手等相应层次、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博士享受30万元额度的人才购房补贴;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BOB、高级技师、“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享受15万元额度的人才购房补贴;技师、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生,享受5万元额度的人才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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